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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2-27 来源:未知

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焚烧扩建工程

  总投资:13034.59万元

  建设单位: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南侧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服务范围:宜兴市及周边区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评价区域网格点

  A、小时最大浓度预测

  在不同稳定度下,扩建项目各污染源排放污染因子(SO2、NO2、H2S、NH3、氟化物、HCl、CO、Cd)对区域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和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最大小时浓度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

  B、日均值浓度预测

  在不同稳定度下,扩建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因子(SO2、NO2、PM10、Hg、VOCs、Pb、氟化物、Cd、HCl、CO)对区域最大地面日均浓度贡献值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最大日均浓度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

  C、年均浓度预测

  在不同稳定度下,扩建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因子(SO2、NO2、PM10、Hg、Pb、Cd、二噁英)对区域最大地面年均浓度贡献值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最大年均浓度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

  ③非正常工况对关心点浓度贡献

  烟气处理系统效率下降至90%、50%、0%工况条件下,扩建项目各污染源排放污染因子对区域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和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最大小时浓度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

  ④厂界浓度

  厂界各点NH3、H2S小时最大浓度值范围分别是0.0178~0.109mg/m3,0.000146~0.00982mg/m3,NH3、H2S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

  ⑤环境防护距离

  扩建项目以焚烧车间排气筒为中心,外扩400m设置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出水水质为COD276mg/L、SS67.5mg/L、NH3-N7.44mg/L、TP1.6mg/L、石油类9.9mg/L、总铅0.005mg/L、总铬0.006mg/L,水质较好,可满足三木集团污水站进水水质要求,故扩建项目排水可进入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

  扩建项目排水进入三木集团污水站,三木集团污水处理站排水属于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内。三木集团污水站出水水质为COD150mg/L、SS100mg/L、NH3-N20mg/L,满足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故从水质和水量角度考虑,扩建项目排水可进入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据向建设单位了解,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现已改造完成,于2016年12月底进行试水,稳定后正式运行,扩建项目拟于2017年8月投入生产,故从时间角度考虑,扩建项目排水可进入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地下水的预测评价因子为NH3-N、COD、石油类和总铬。预测结果显示:

  正常状况下,20年后项目所在地污染源最大迁移距离约2.43m,垂向上最大迁移距离约3m。表明在污水池防渗正常条件下,污染物发生渗漏的可能性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也较小。

  非正常状况下,废水池的防渗失效,100天后项目地污染物在水平方向上的最大迁移距离约2.1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445m2,20年最大迁移距离约10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1290m2。预测结果表明突发事故条件下地下水中污染物在很短的时间内扩散的范围较大,所以项目运行期应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避免渗漏,防渗失效。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经预测,扩建项目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焚烧炉渣属于HW18焚烧处置残渣,焚烧炉飞灰属于HW18焚烧处置残渣,以上危废定期委托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污水预处理区产生的污泥、结晶盐、浓缩液,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由于扩建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无法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根据鉴定结果,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为一般废物,优先进行回收利用,其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三、预防或减缓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扩建项目废气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废气产生、处置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来源主要污染物处置工艺去向

  有组织排放焚烧烟气烟尘、SO2、NOX、CO、HCl、Hg、Zn、Pb、Cd、Cr、Cu、二噁英等SNCR+急冷装置+干法脱酸+布袋除尘+烟气加热+二噁英反应器+湿法脱酸+烟气再热50m烟囱排空

  焚烧车间料坑VOCs 负压收集+碱液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一根排气筒15m排空

  灰渣库废气粉尘与焚烧车间料坑共用一套处理装置

  储罐区VOCs与焚烧车间料坑共用一套处理装置

  配伍车间VOCs负压收集+碱液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一根排气筒15m排空

  1#贮存仓库VOCs负压收集+碱液喷淋洗涤+活性炭吸附一根排气筒15m排空

  1#贮存仓库、污水预处理区NH3、H2S池体全部加盖,设置臭气收集管路,池体废气与污泥脱水机房废气导出至1#贮存仓库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一根排气筒15m排空

  实验室酸碱性气体、含重金属气体、VOCs等测试工作在通风柜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柜外排管抽出,再经活性炭过滤高于屋顶2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排放污水预处理区NH3、H2S——少量逸散

  (2)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①污水治理措施

  扩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有焚烧烟气洗涤排水、除焚烧外其他废气处理系统排水、软水制备排水、余热锅炉排水、分析实验排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未预计生产用水排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与一般性生产废水采用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工艺路线为“物化+生物”处理工艺;焚烧系统烟气洗涤排出的废水经过双效蒸发系统进行脱盐处理,双效蒸发系统产生的冷凝液回用于急冷塔补水,蒸发残液用于焚烧车间冲渣。分析实验排出的废水分为两种,其中一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该部分废水进入双效蒸发系统;另一部分废水为一般生产废水,该部分废水排至一般性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后少量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冲渣工序,大部分废水排入三木公司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宜兴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最终排入都山河。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扩建项目是一项城市环保工程,但在处理处置工业废物的同时,又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24-2014)等的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以预防为主,防渗结合的措施,将对场区和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①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将产噪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办公室的地方,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②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

  ③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在鼓风机和引风机风道中加设消音器,以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

  ④减振措施

  建议对靠近办公或操作区域、振动大的设备加装弹簧减振垫,与之连接的管道加装柔性接头,所有支架改用减振支架。

  ⑤工作间噪声控制

  所有门窗均采用隔声门窗,改善工作间通风系统并进行消声设计。每台轴流风机均附有消声器。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焚烧处置炉渣和飞灰委托无锡市固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污水预处理区产生的污泥、结晶盐、浓缩液,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根据鉴定结果,若为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为一般废物,优先进行回收利用,其次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确保环境功能达标,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基本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简本链接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公众参与的形式包括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评结论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18795613676

  联系地址:宜兴市官林镇化工集中区西侧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109-5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24-245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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